来台申请
大陆申请人常问的五个问题
以下是简要回答,每题附依据;完整说明见来台申请指南。
文中的“设计专利”相当于大陆的外观设计专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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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陆企业能在台湾申请专利、商标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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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CT、马德里能指定台湾吗?
不能。台湾不是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CT)缔约方,也不在马德里体系内;专利与商标都须直接向台湾智慧财产局(TIPO)提出申请。
依据: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O)PCT 缔约国名单与马德里体系成员名单(2026年10月7日查阅);台湾专利法第 28 条、第 142 条;台湾商标法第 20 条
详见来台申请指南 -
大陆的申请日能沿用吗?
可以依两岸协议主张优先权。专利须在最早优先权日起 12 个月内(设计专利 6 个月内)、商标须在 6 个月内来台提出申请;在先申请的申请日须在 2010年9月12日(含)以后。
依据:《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》;台湾专利法第 28 条、第 29 条、第 142 条;台湾商标法第 20 条
详见来台申请指南 -
文件要用繁体字吗?
要。申请文件须用正体中文(即繁体字)。专利的说明书、权利要求书、附图可以先以简体字本提出,在指定期间内补交正体中文本的,以简体字本提出之日为申请日。
依据:台湾《大陆地区人民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作业要点》第四点;台湾专利审查基准第一篇第五章第 3 节;台湾智慧财产局商标注册申请须知
详见来台申请指南 -
委托书要公证吗?
原则上不必。申请阶段的委托书与身份证明,原则上不必公证认证;台湾智慧财产局认为有必要时,可以通知补交证明文件或要求经指定机构验证。
依据:台湾《大陆地区人民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作业要点》第五点;台湾专利法施行细则第 9 条;台湾商标法施行细则第 5 条
详见来台申请指南
为什么需要台湾本地代理
台湾的案件,按台湾的实务办理
同一项发明、同一件商标,即使在大陆已经获准或注册,也须依台湾专利法、台湾商标法另行提出申请、取得权利,才在台湾受保护。审查意见怎样答复、权利要求怎样修改、争议进入法院后怎样主张,每一步都依台湾的审查基准与法院实务进行。
我们承办的是案件在台湾的这一段:申请与答复、争议与诉讼都在台湾办理,并与您的法务团队或代理机构直接对接。
不止于递件
专利、商标申请依台湾的审查基准撰写、答复与修改,目标是权利在台湾获准并经得起争议,而不只是代为递件。
台湾法院的专业审理
台湾设有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法院,即台湾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,并配置技术审查官(相当于大陆的技术调查官)。争议进入法院后,由本所的台湾律师办理诉讼。
同文沟通,台湾用语逐项说明
我们以简体中文与您沟通。台湾官方文件上的用语与您熟悉的说法不同之处,我们在往来文件中逐项说明,例如再审查(相当于大陆的复审),避免因用语不同而误判程序与期限。
团队
台湾专利师与台湾律师
团队以台湾专利师与台湾律师为主。专利与商标的申请、答复由专利师办理;案件进入争议或诉讼后由律师接手,从申请到诉讼由同一个团队衔接。
告诉我们您在台湾要办的事
无论您是为客户寻找台湾合作所的代理机构,还是要在台湾申请专利、商标或处理争议的企业,都可以来信说明案件类型与期限;有大陆在先申请的,请一并提供申请号与申请日。我们会说明案件在台湾怎么办、需要准备什么。费用依案件报价。